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邓小平同志根据我国社会阶级状况已经发生根本变化的情况,将统一战线称作“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”。1981年,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《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》,把新时期统一战线正式定名为“爱国统一战线”。
在我国历史上,爱国主义从来就是动员和鼓舞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,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。
新时期统一战线是以爱国主义为基础的最广泛的联盟。它表现为,在大陆范围以外,根据“一国两制”的方针,求统一祖国、振兴中华之同,存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之异,只要赞成祖国统一,愿意为民族振兴出力,即使不赞成社会主义制度的人,也要团结。这个范围的联盟是爱国主义的。在大陆范围内,爱国主义则体现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主要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。因此,在这个范围的联盟内,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是统一的。
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基本任务是:高举爱国主义、社会主义旗帜,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,调动一切积极因素,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,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、政治、文化服务,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,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,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