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
党委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,承担了解情况、掌握政策,协调关系、安排人士、增进共识、加强团结等职责。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,无党派人士,党外知识分子,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,少数民族人士,有宗教信仰的人士,港澳同胞及在高校就读的港澳学生,台湾同胞及其亲属(包括在大陆定居的台胞和就读的台湾学生),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。重点是专业领域成果显著、组织上有代表性、社会上有影响的党外人士。主要工作职责是:
1.负责向党委全面反映学校统一战线情况,提出开展统一战线的意见和建议,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,检查执行考核情况,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。
2.负责联系民主党派,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,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,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、发挥作用,支持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。
3.负责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,反映意见,协调关系,提出政策建议,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。
4.负责调查研究民族、宗教工作的理论、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宣传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,关心在校少数民族教职工和少数民族学生,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,做好抵御宗教渗透与防范校园传教工作。
5.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、选拔、举荐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工作,做好党外代表人物队伍和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。
6.负责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,做好台胞、台属有关工作,引导华侨、归侨和侨眷致力于祖国现代化建设及和平统一大业,做好归国留学人员工作。
7.负责开展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。
8.负责协调校内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。
9.负责完成校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